论依法治村与以德治村的辨证关系 |
| |
引用本文: | 刘万路.论依法治村与以德治村的辨证关系[J].科技咨询导报,2007(22):96-97. |
| |
作者姓名: | 刘万路 |
| |
作者单位: | 徐州医学院 江苏徐州221004 |
| |
摘 要: | 法律与道德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服务的,由于两者之间各有独特的地位和功能,它们之间有着很强的互补性。因此,在进行社会主义农村文化建设的时候要充分发挥两者的作用。
|
关 键 词: | 依法治村 以德治村 就辨证关系 |
文章编号: | 1673-0534(2007)08(a)-0096-02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