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罪与诽谤罪竞合之处断解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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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晓洪.侮辱罪与诽谤罪竞合之处断解析[J].科技信息,2010(32):I0380-I0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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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晓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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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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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断”原则之释义
想象竞合犯即想象的数罪、观念的竞合,是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犯罪形态。按照刑法学界通说,想象竞合犯属实质的一罪,其处断原则是从一重罪处断。而对“从一重罪处断”的主流理解是,以法定刑的轻重为标准进行比较,即根据数罪法定刑的轻重来确定哪一个是重罪,然后再在这一重罪的法定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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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解析 犯罪行为 侮辱罪 诽谤罪 竞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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