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立法技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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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丽萍.浅议我国立法技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为视角[J].大众科学.科学研究与实践,20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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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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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法理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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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立法技术与立法问题相伴而生,但中国对立法技术的专门研究并不充实。2006年6月24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二次会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首次提交审议,引起了学术界对立法技术讨论的热潮。近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技术规范》,并以常委会文件的形式印发施行,这种将立法过程中积累的成熟经验用规范性文件的形式确定下来的做法,将立法技术独立的价值和存在的意义提到了一个不容忽视的平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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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立法技术 突发事件应对法 结构技术 语言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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