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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完善
作者姓名:董建国  蔡红
作者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摘    要:公共秩序保留是指一国法院依其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外国法时,因其适用会与法院地国的重大利益、基本政策、道德的基本观念或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而排除适用的一种保留制度。公共秩序是一种富于弹性的制度,它可以消除隐含在国际私法中的某种危险性,从而起到排除外国法适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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