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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地方行政制度
引用本文:吴瑞钧.日本的地方行政制度[J].世界知识,1979(16).
作者姓名:吴瑞钧
摘    要:日本地方行政区划分为都、道、府、县、市、町、村。即一都(东京都),一道(北海道),二府(京都府、大阪府),四十三个县,六百四十五个市,二千二百零八个町,四百零三个村。此外,东京都还设有二十三个特别区(相当于市)。第二次世界大战前,都、道、府、县知事(行政首长)由国家任命。自一九四七年五月三日日本实施《地方自治法》之后,地方开始实行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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