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镇试行企业会计责任抵押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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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友良,郁宝进.新塘镇试行企业会计责任抵押制度[J].苏南科技开发,19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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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友良 郁宝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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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太仓市新塘镇在深化乡镇企业经营机制转换中,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在今年年初试行企业主办会计责任抵押制度,为乡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企业微观调控职能的优化和改善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他们的主要做法是:试行对象:在所有镇办企业主办会计中试行,村办企业和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选聘派任:各业主办会计首先必须取得市财务主管部门发放的会计合格证书,然后由镇农工商总公司委托镇会计管理服务站选聘、派任和管理。该镇自1991年度开始已全面实行了会计派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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