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新阶层的政治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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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长秋,马赛.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新阶层的政治参与[J].湖北三峡学院学报,2006,28(5):3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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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长秋 马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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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大学政治与行政管理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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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社会新阶层的政治参与,既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要化解新阶层的政治诉求得不到满足而可能产生的矛盾,同时避免他们的政治参与偏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必须通过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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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和谐社会 社会新阶层 政党制度 |
文章编号: | 1672-6219(2006)05-0037-05 |
收稿时间: | 2006-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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