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的保护及其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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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虓宇.商业秘密的保护及其界定[J].甘肃科技,2000,16(6):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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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虓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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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兰州大学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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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世纪60年代,国际商会首先把商业秘密视为工业产权,并在其草拟的《专有技术保护标准条款草案》中明确规定了商业秘密的含义,即商业秘密是指有利于实现经济目的的技术及其实际适用上所需的秘密性技术知识或这类知识的积累。该定义对商业秘密的界定侧重于“经济目的”和“技术秘密”。而关于“技术秘密”的涵义,在1969年国际联盟工业产权会议中,提出“技术秘密为享有一定价值的、可以利用的,为有限范围的专家所知道、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和不作为工业产权取得任何形式保护的技术知识、经验数据、方法或者上述对象的组合。”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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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 1000-0952(2000)06-4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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