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制度改革及公司信用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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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喻磊 崔营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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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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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4年《公司法》的修改,除对特定行业另有规定外,取消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规定,理论上可以实现"零首付"出资。本文从最低注册资本在我国的历史沿革,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对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以及对最低注册资本制度的利弊分析,笔者认为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度是历史的选择。同时借鉴国内外立法经验,笔者提出建议意见,以建立和完善对公司信用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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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法的改革 最低注册资本制度 公司信用保障 制度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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