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直销合约前 宜先辩契约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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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燕.签署直销合约前 宜先辩契约类别[J].当代地方科技,2007(2):5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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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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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直销管理条例》的颁布已经过去一年有余了。其中有诸多条款都意在保护直销员的利益,然而,我们直销员是否意识到了,抑或是真的利用了法律给予的权利来维护自身权益呢?通过一年的观察,笔者发现仍然有列法律理解不透,运用不当的事情发生,尤其在与直销企业签署合作协议方面,没有弄清楚状况就胡乱签署的,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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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直销企业 合约 契约 管理条例 自身权益 合作协议 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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