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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民事再审启动权之合理性探讨
作者姓名:吴展才
作者单位:广东商学院法学院,广东广州510320
摘    要:再审程序是既判力理论的例外。而既判力原则.实质上是确定判决在实体上对于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强制性通用力,体现着国家司法权威性、统一性。再审制度的存在,必然使得案件的再次审判成为可能。因此,如何处理好再审制度和既判力理论的矛盾,把握两者之间的平衡点,无论是理论或者实务都必须正视和解决的一个难题。

关 键 词:人民检察院  再审程序  启动再审  既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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