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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承揽业务被禁止
摘    要:从2005年7月1日起,建设部将用3年的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禁止“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特级、一级企业进行劳务作业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应资质(劳务分包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的企业;至2006年6月底,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必须全部使用劳务企业,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一级企业使用劳务企业比例不低于60%;至2007年6月底,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一级企业使用劳务企业比例不低于90%;至2008年6月底,所有企业进行劳务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禁止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包工头”。

关 键 词:业务  施工总承包  劳务分包  企业  建设部  资质  特级  作业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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