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恶少”唬住——一位同学的友情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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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茅晨宇,鲍杨.别让“恶少”唬住——一位同学的友情提醒[J].少年科技博览,2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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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茅晨宇 鲍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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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蚌埠工读学校 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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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在预备班时,也曾被学校里的“恶少”敲诈过5元钱。第二天,我就把这件事告诉了老师。后来,这位同学被记过处分了。从那以后,他一直视我为“眼中钉”,不断前来挑衅。我当时害怕极了,甚至去学了散打和空手道。那天,“恶少”又到我面前来挑衅,我壮着胆子对他大吼一声:“你的行为是犯法的,你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见我义正词严的样子,“恶少”也有点心慌了。从那以后,“恶少”再也不敢欺负我了。通过这段经历,我悟出一个道理:别看“恶少”总是仗势欺人,其实,他们的心里也挺虚。只要我们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恶少”没什么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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