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案例教学法”加强非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律修养——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法律类公选课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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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艳芳.用“案例教学法”加强非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律修养——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法律类公选课为例[J].咸宁学院学报,2011,31(2):141-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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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艳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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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政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实验室,湖北武汉43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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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0年度教学研究立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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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法,国内很多高校在教学过程中都运用了此法。由于多种原因,目前"案例教学法"在讲授过程中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笔者结合国外高校的相关经验,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法律类公选课为例,从课程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和结课方式三方面提出了对"案例教学法"的改革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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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案例教学法 简介 不足 改革 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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