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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框架下的东北亚区域合作——兼谈对东北亚合作的几点新认识
引用本文:陆建人.10+3框架下的东北亚区域合作——兼谈对东北亚合作的几点新认识[J].辽宁科技参考,2005(10):31-36.
作者姓名:陆建人
摘    要:东北亚地区的概念可以有两种理解.一是指亚洲的东北部地区.这样就包括了俄罗斯远东地区、中国东北地区、蒙古、朝鲜、韩国和日本共6个国家,其中,俄罗斯、中国都以部分地区入围“东北亚”地域概念。另一种是指东亚的北部地区。如果按“东亚”来划界,那么显然不包括俄罗斯。因为俄罗斯传统上届于欧洲国家,尽管它横跨欧亚两大洲。这样,“东北亚”概念就只包括中、日、蒙、朝、韩5个国家。这也可以认为是以国家来定位的一种概念。虽然从广义上讲,东北亚合作不能缺少俄罗斯的参与,但如果把东北亚看作是东亚的一部分,那么从现有的东亚合作机制来看,还没有包括俄罗斯。这里所说的“现有的东亚合作机制”就是指10+3框架,即东盟10国和中、日、韩3国组成的中央政府一级的合作机制。朝鲜、蒙古作为东亚国家,只要它们有意愿,随时可以加入这一机制。

关 键 词:东北亚区域  10+3框架  合作机制  经济贸易  技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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