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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作者姓名:王启华
作者单位:莱钢集团有限公司培训中心;
摘    要:目前我国劳动争议存在着立法规格不高,内容不完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制度不完善,机构不健全等缺陷。为此,应掘弃现行的一裁二审的"单轨制",实行裁审自择的"双轨制"。受理对象应从现有的国营企业扩大到我国境内所有企业,受理内容应包括各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仅有县,市级劳动仲裁委员会,还应设省级及全国劳动仲裁委员会。全国性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应是常设的相对独立的实体机构,归劳动部领导,并对仲裁员队伍进行严格的选拔、考核、任命。

关 键 词: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缺陷  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改革完善  双轨制  单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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