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和谐社会的构建是当前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主旋律,是符合人类文明要求的伟大工程。在不同地位、不同职位如何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尽责尽力,是每个公民、每个单位和群体都应当思考的问题。法官作为定纷止争的裁判者,作为维护正义、保障自由的执法者,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公正是其为和谐社会的构建作出贡献的重要方式。而司法实践中,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法官呈现整体素质(尤其是专业素质)不高的现状,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的实现。因而,笔者在分析了出现该现状的原因之后,提出了从培养法官的崇高法律精神和信念、勇于护法的胆识与使命,到改革和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利用图书馆培养学习和探讨法学理论和审判业务的习惯这三个方面来提高法官专业素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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