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太后辱使招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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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裴默农.萧太后辱使招祸[J].世界知识,198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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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裴默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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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外交使节在国外享受人身不可侵犯的豁免权,并受到应有的礼遇,以保证其顺利完成使命,这是早在春秋时期就已确立的原则。如果外交使节人身受到侮辱或伤害,就会影响两国关系,甚至导致更严重的后果。《左传》记载使节在执行任务时受害,仅有两例足见他们的人身安全普遍受到尊重。公元前595年,楚庄王(前613—前591年在位)派大夫申舟去齐国访问,要他取道宋国,却故意不发给假道文书申舟上次同宋国打仗时,已经得罪了对方,这次他空手路过宋国,自料很难幸免。临行前,他只要求庄王照料他的儿子。果然不出所料,他在宋国境内被捕了。宋右师(官名,相当于宰相)华元认为申某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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