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试析国有企业在政府采购法中的主体地位及立法完善
引用本文:张易杰,宋明洁.试析国有企业在政府采购法中的主体地位及立法完善[J].科技咨询导报,2008(31):170-171.
作者姓名:张易杰  宋明洁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    要:在回顾政府采购立法现有主体范围的基础上,作者分析了将国有企业纳入政府采购主体范围的法理基础及必要性。然后结合分析,作者从国有企业纳入政府采购主体范围的立法标准、国有企业纳入政府采购主体的立法策略、国有企业在政府采购立法中的角色定位、国有企业政府采购规制方式等角度,对国有企业在采购法中的立法完善提出建议。

关 键 词:国有企业  政府采购法  主体  立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