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国家的保险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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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唐雄俊.资本主义国家的保险业[J].世界知识,19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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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雄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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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在资本主义国家里,个人或企业在日常的生活和活动中,常常会发生意外事故,为了弥补这种事故造成的捐失,就需要设置一笔后备金,这种后备金称为保险基金。保险业也就因此而发展起来。从理论上讲,资本主义国家内的保险基金的设置,一般有三种形式:(一)自保,即以自己的资金保自己的险。(二)集中,这是按全国范围来设置,而且是全国性的。例如,从全国预算中拨款,作为赔偿损失的资金。(三)保险,即用保险费来赔偿损失而设置的保险基金,这种形式的保险基金,集中于保险组织之内,是依靠个人或企业向保险组织缴纳保险费而设置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从自己的资金保自己的险,对一个企业来说,往往是办不到的,因为要补偿损失,就必须拥有大约相等于固定资产与流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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