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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收回制度的缺陷与立法回应——基于《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的思考
引用本文:吕军书,杨毅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收回制度的缺陷与立法回应——基于《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的思考[J].南阳理工学院学报,2019(5):41-45.
作者姓名:吕军书  杨毅斌
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三农法律问题研究中心
摘    要:《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布,其对于现行《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几乎没有触及。现行《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对于宅基地使用权收回的规定存在着收回情景不明确、收回程序缺位、补偿标准模糊等缺陷。《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应该在宅基地的收回情景、收回程序、收回补偿等方面进行补充和完善。

关 键 词:宅基地收回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  立法完善

DEFECTS AND LEGISLATIVE RESPONSE TO THE RECALL SYSTEM OF RURAL LAND USE RIGHT——REFLECTIONS ON THE AMENDMENT TO THE LAND MANAGEMENT LAW( DRAFT)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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