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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作者
摘    要:根据国家对社科期刊编排规范的规定和本刊实际情况,特要求作者撰稿时做到:1、文稿工文层次序号依次请采用:一、(一)、1、(1)、1),且勿用,以免与注释号相混。2、数字使用。凡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各种记数、计量单住(正负数、分数、小数、百分比、约数)均采用阿拉伯数字。以下三种情况方可用汉字:(1)夏历和清代以前历史纪年;(2)数字作为语素构成的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3)邻近两个数字相连表示的概数。3、注释一律放在文末并依次标明:注号、作者、篇名、刊名、出版年、卷次或注号、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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