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实施细则
摘    要:<正> 第一条为了鼓励科学技术进步,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广大科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奖励的范围包括:应用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含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和生物新品种等),推广、采用已有的先进科技成果,自然科学理论成果,科学技术管理以及标准、计量、科学技术情报工作等。第三条科学技术进步奖暂设到省级,每年评定一次。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