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举证对策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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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丽敏.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举证对策研究[J].广东科技,2010,19(14):3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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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丽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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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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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用工形式以及就业态度的转变,劳动者找一家单位一锤定终身,工作一辈子的现象一去不复返了,跳槽的事经常发生。实践中,一些劳动者由于不了解有关法律规定,与原单位不打招呼擅自离去,给用人单位造成就业不讲诚信的极坏影响,甚至可能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有的虽然权益受到侵害却苦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最终承担败诉的后果;也有的不熟悉举证责任和证据效力规定,在举证上处于不利地位。鉴于此,本文希望可以借此为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提点有益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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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全证据材料 举证责任 证据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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