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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在线
摘    要:政策【政策】四部委审批通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为加快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6月22日由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等国家四部委制定完成并审批通过。《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公通字2006]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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