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共物品的提供问题——以福建省的垃圾污水处理行业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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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诗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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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永春县档案局,福建省永春县,36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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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共服务型物品的生产和提供是由公共部门还是由私人部门实施,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判断的标准是:是否有利于降低成本,是否有利于提高效率,是否有利于公众得到优质服务。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与生产可以分离。传统的垃圾污水处理方式是由政府进行投资建设管理,私人资金不能参与投资经营,政府由此揽上了一个又一个沉重的包袱。福建省转变观念,在全国率先推行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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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物品 公共服务 垃圾污水处理 |
文章编号: | 1672-3791(2008)01(a)-021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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