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垦首制、合股制与结首制:清代台湾土地拓垦的几种形态
引用本文:周典恩,郑亚.垦首制、合股制与结首制:清代台湾土地拓垦的几种形态[J].孝感学院学报,2012(5):27-31.
作者姓名:周典恩  郑亚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8CMZ004);安徽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KYXL20110074)
摘    要:在清代台湾土地开发中垦首制、合股制与结首制是三种主要的拓垦形态。其中,台湾西部平原的开发以垦首制和合股制为主,宜兰地区以结首制为主。垦首制的运作程序理论上通常包括申领垦照,签立贌约,招佃垦耕,维持垦区治安等环节,但实际上常因时间与空间的不同而各有所异。合股制是同乡同宗,势单力薄的普通民众或财力不甚雄厚的地方豪杰为了获取土地以自耕糊口或减少投资垦务的风险和成本而组织起来共同请垦土地的拓垦形态。结首制是垦民为应对官府在宜兰请垦荒埔的禁令,武力侵占原住民的土地以及自保生命与财产而采取的拓垦形态。清代台湾的土地拓垦形态本质上与大陆移民渡台的动机与类型密切相关。

关 键 词:清代  台湾  垦首制  合股制  结首制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