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地方税的改革和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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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应晓萍.论地方税的改革和完善[J].科技信息,2006(4):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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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应晓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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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应晓萍(浙江财经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02财政2班,浙江,杭州,31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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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行地方税制对确保地方财政收入和调控经济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现行地方税制改革步伐缓慢,现行地方税制与市场经济不协调而产生的矛盾日益显现,已不能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要求.实行分税制后,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以及本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所需支出,地方税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地方政府行使调节职能的主要手段.然而地方政府的事权较以前扩大了,但作为地方财政支柱的地方税却存在调节经济力度弱、收入规模小、税源分散、征管难度大以及征管成本高等诸多弊端,导致地方税目前管理的状况难以满足地方政府实现和履行社会经济职能的客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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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税 改革 完善 立法 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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