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法理分析 |
| |
引用本文: | 林兴.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法理分析[J].海峡科学,2006(3):5-6. |
| |
作者姓名: | 林兴 |
| |
作者单位: | 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福建,福州,350003 |
| |
摘 要: | 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参照了国际通行的做法,顺应了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其核心目的是为了维护证券投资者的信心,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投资者的保护,这体现了<证券法>与时俱进的特征,也体现了<证券法>的社会本位特征.
|
关 键 词: | 证券法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社会本位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