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中的问题与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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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荣欣.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中的问题与对策[J].湖南安全与防灾,2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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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荣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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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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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自组建以来,在行政执法上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是新成立的机构,同时也由于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并面临极其复杂的外部环境,难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法规冲突。立法审查时的局限性,带来了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操作层面上的难以取舍。《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37条和第43条规定,“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决定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但该条款与《煤炭法》第26条规定的“煤炭生产许可证由发证机关予以吊销并公告”有所偏差。尽管前者是行政法规,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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