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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意见的提出
引用本文:骆福林,徐新意.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意见的提出[J].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报, 2001, 7(3): 60-62
作者姓名:骆福林  徐新意
作者单位:江苏石油化工学院工商管理系 江苏常州213016(骆福林),江苏石油化工学院工商管理系 江苏常州213016(徐新意)
摘    要: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为其辩护 ,但对是否可以提出辩护意见以及辩护意见的涵盖范围和提出方式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很少提出辩护意见 ,使辩护流于形式。这既不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又不利于对案件的审查。本文着重对上述问题予以探讨 ,以期引起律师界和人民检察院的重视。

关 键 词:审查起诉  律师  辩护意见
修稿时间:2001-04-30

On the Proposition of Lawyer''''s Defence at the Stages of Investigation and Prosecutio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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