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制期刊编辑工作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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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雷鸣.关于法制期刊编辑工作的思考[J].中州大学学报,19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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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雷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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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公民与法》杂志社!副编审,郑州4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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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文化事业的繁荣,我国期刊百花园中盛开了一簇以宣传法制为主的刊物。不管是《公民与法》,还是《公安月刊》,不管是《警笛》,还是《长安》,人们都以异样的目光注视着它,视它为生活中的法官、良师、挚友。不少人形象而亲切地称法制刊物是“高原刺玫瑰”、“东北老人参”、“四川红辣椒”、“北京二锅头”,意思是针砭有术,辛辣有味,醇香醉人。一位退休教师说:“人治社会离不开圣旨,法治社会离不开法律。现在干什么都讲法,法盲与犯罪之间只有一步之遥,不订法制期刊,不学习法律,心中就不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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