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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录参考文献时副题名前的“——”应改为“:”吗?
摘 要:
<正>答:应该把副题名前的"——"改为":"。GB/T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明确规定:副题名属于"其他题名信息",且"其他题名信息"前的标识符应为":"。然而在科技期刊甚至编辑出版类期刊的著录实践中,副题名前仍使用标号"——"的著录错误比比皆是。在《编辑学报》的来稿中,几乎都存在这类错误!例如期刊文章原题名为《见证科技期刊编辑的精神脉动——对〈编辑学报〉〈感悟〉栏目的感悟》,当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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