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集合论公理化方法悖性的审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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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习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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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师范大学政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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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泛悖论与科学理论创新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0FZX036);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科研资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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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理化集合论理论的创立,解决了康托尔素朴集合论因其概括原则的前提预设而导致的一系列悖论。在公理化集合论中人们没有发现新的悖论,学界因此而视其为成功的解悖方案。公理化的本质是重构集合论的演绎系统,演绎方法具有保真性,能够导出可靠知识。公理化集合论的两个准等价的系统却是从相互矛盾的前提建构得来的。如果这两个公理系统导出的结论是可靠的,就说明可靠知识可以由不可靠的公理化方法导出的。这就对公理化方法的可靠性构成了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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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悖论 罗素悖论 集合论 公理化 科学方法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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