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与德性的融合:当代中国的廉政建设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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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建华,黎映桃.制度与德性的融合:当代中国的廉政建设模式[J].衡阳师专学报,2002,23(4):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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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建华 黎映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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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南大学哲学系,湖南长沙410083 [2]湖南大学人文系,湖南长沙410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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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法治腐是廉政建设的基本模式,但法律自身无法克服的局限性使得以法治腐也是力不从心;中国古代倡导以德养廉,但也因道德过分相信“自律”而无法扼制中国几千年的制度性腐败;只有德法并举,建立起“制度——规范——德性”三维一体的治理模式,才可能有效地进行廉政建设,这也是“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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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廉政建设 “依法治国” 当代中国 德法并举 制度性腐败 德性 “以德治国” 治理模式 必然要求 局限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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