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不包括功能和方法--“传(收)波器”专利侵权案剖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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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卫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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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省专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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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案为"消声传波器及其附件收波器"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 一、案情 请求人(吴某)在<电子商报>上看到被请求人(某无线电厂)生产的"两用无线耳机"的产品介绍,认为该产品落入其"消声传波器及其附件收波器"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遂向省专利局提出专利侵权处理请求,请求责令某无线电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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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专利法 专利侵权案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 客体 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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