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所得税会计应付税款法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
| |
作者姓名: | 王学英 |
| |
作者单位: | 甘肃第六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兰州,730020 |
| |
摘 要: | 资产负债表观的应用是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国际趋同的基本体现之一。诸多具体会计准则都以其为考量、核算基础,新所得税会计准则核算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新所得税会计准则会计重心由原来的以损益表为重心转向了以资产负债表为重心,即对利润的认定核算观念从利润表观转变为资产负债表观。债务法在理论上更符合会计要素的要求。因此,新准则采纳了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的做法,明确了企业核算所得税费用只能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中的债务法。
|
关 键 词: | 应付税款法 债务法 递延所得税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