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与实践:魏晋南北朝孝道述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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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仁磊.伦理与实践:魏晋南北朝孝道述论[J].孝感学院学报,2013,33(1):1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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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仁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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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师范大学图书馆,河南新乡,453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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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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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古代儒家传统观念认为,"孝"至少应包含尊敬父母与赡养老人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精神和物质两个层面。儒家所倡导的孝道伦理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得到了较好的实践。这一时期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之下,孝先于忠、避讳的盛行和孝感故事的兴起等,成为该时期孝道伦理在社会生活实践中的鲜明特色。由于统治阶级对"孝"的提倡以及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儿子供养老人的现象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普遍存在,形成了供养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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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孝道 孝先于忠 避讳 孝感 魏晋南北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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