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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
作者姓名:王秀杰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湖南,长沙,410082
摘    要:考虑到夫妻之间特殊的亲情关系与伦理调整的特点,法律几乎没有对夫妻之间的侵权行为予以调整与规范,没有保护婚内侵权受害方的合法权益,这有悖于民法的基本理念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面对家庭暴力等婚内侵权事件的大量出现,我国婚内侵权的民事救济方面的问题日益凸显,确立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有其现实的必要性,应当规范婚内侵权行为,建立赔偿损失为主要方式,其他责任相结合的婚内损害赔偿制度。

关 键 词:婚内侵权  损害赔偿  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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