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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参考
摘    要:国家经贸委对出口商品许可证进行部分调整1996年外经贸部对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种类、商品编码和发证机关进行部分调整,其主要内客如下:(一)、取消皮蛋和微型计算机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增加矾土、度制劳保手套、单缸柴油机为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抽纱项下增加机绣制品。桂皮和桂油合并为一种商品。(二)、滑石、阿拉伯袍(裤)、焦炭由省级发证机关发证调整为特派员办事处发证;水泥、废钢和生铁由特派员办事处发证调整为省级发证机关发证。(三)、对设限国家出口"部分纺织品"项下商品,不再实行双证管理,海关凭被动配额出口许可证验放。但对设限国家出口棉漂布、棉涤纶漂布、地毯、苎麻和苎麻坯布等配额有偿招标商品,企业仍凭纺织品被动配额出口许可证到特派员办事处申请出口许可证,海关凭双证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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