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法治人才协同培养的成效、不足与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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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显伟,杜承秀.特色法治人才协同培养的成效、不足与创新[J].平顶山学院学报,2022(6):1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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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显伟 杜承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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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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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特色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有利于推动新法科与人才培养的深度融合,有利于满足复杂多元法治建设对相应法律实务操作技能历练的要求。我国特色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面临一些问题,如全方位与全链条协同培养理念尚未完全确立、深整合与顺交叉协同培养模式尚未完全形成、过程性与共同化协同培养评价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为此,需要确立全方位与全链条协同培养理念、打造深整合与顺交叉协同培养模式、构建过程性与共同化协同培养评价机制,推动特色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更好助力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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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特色法治人才 协同培养 协同创新 新法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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