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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教育措施法律依据初探——兼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6条
引用本文:李明宝,张岭梓.强制性教育措施法律依据初探——兼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6条[J].科技信息,2009(25):376-377.
作者姓名:李明宝  张岭梓
作者单位: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北邯郸056004
摘    要:一个立法的过程,可以看出国家对法律的态度,这也是法律对人民的态度。治安管理处罚法在重要程度上是一个关系公民人身、财产等诸多基本权利的大法,同时在适用范围上,这一法律也与公民生活息息相关。据统计,全国每年的治安行政拘留有数百万起,这一数量远大于刑事拘留。强制性教育措施作为其中的一个方面,体现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6条的规定中。强制性教育措施的规定略显含糊,不明确,与《行政处罚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有诸多不同,本身存在些许问题和不足,需要逐步改进和完善。本文拟从《治安管理处罚法》理论和实践角度谈谈个人观点.寻找恰当的法律依据.达到学以致用.用法维权的效果。

关 键 词:强制性教育措施  劳动教养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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