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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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中英联合声明中,中国政府承诺,将中国政府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之,并在50年内不变”。根据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于1985年7月1日正式成立,由内地和香港的共59名委员组成,其中香港人士23人。12月18日,又在香港成立了由香港各界人士180人组成的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经过4年零8个月的艰苦努力,1990年2月起草工作全部结束。4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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