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普查成果与环境保护工作的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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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保平,刘二明.污染源普查成果与环境保护工作的融合[J].河南科技,20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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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保平 刘二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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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5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2007年10月9日,专门为污染源普杏制定的<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开始实施.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我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采取"先行试点、再全面普查"的方式,分3个阶段进行,分别是:准备试点阶段(2006.10-2007.12),全面普查阶段(2008.1-2008.12),总结发布阶段(2009.1-2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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