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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新增“传销罪”
摘    要:8月25日,递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七)》的草案中正式新增了“传销罪”。草案规定: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组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草案并规定了传销行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关 键 词:传销  《刑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情节严重  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  行政法规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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