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CEPA的法律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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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婷.浅析CEPA的法律性质[J].科技信息,2008(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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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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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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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6月和10月,中国中央政府分别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与<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的实施为内地和港澳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本文从分析CEPA目标、法律依据、内容等问题入手,对CEPA的法律性质进行了界定,提出其具有双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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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条约主体 自由贸易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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