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说法辨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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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贤英,叶航欣.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说法辨析[J].龙岩学院学报,2006,24(2):32-3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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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贤英 叶航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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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福州大学法学院,福建福州,350002 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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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对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存在一定的误解。公司人格有自身完整的内容,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也有自己的内容,两者不能混同。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否认的不是公司的人格,而是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有准确的内容,其适用有严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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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 股东的有限责任 适用 |
文章编号: | 1673-4629(2006)02-0032-02 |
收稿时间: | 2006-02-28 |
修稿时间: | 2006-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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