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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法院变更指控罪名的行为
引用本文:张慧.浅议法院变更指控罪名的行为[J].当代地方科技,2012(20):52-53.
作者姓名:张慧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226000
摘    要:法院能否变更指控的罪名一直是个颇具争议的问题,学者们的观点也不尽一致。笔者认为,不应当否认法院具有变更指控罪名的权力,但是在权力的行使方式上应当严格限制,不经过任何程序的变更行为是具有很多弊端的,因此应当根据法院变更罪名的不同情况制定一系列的程序,促进法院合法的行使变更指控罪名的权力。

关 键 词:法院  变更指控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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