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法院变更指控罪名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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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慧.浅议法院变更指控罪名的行为[J].当代地方科技,2012(20):5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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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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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22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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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院能否变更指控的罪名一直是个颇具争议的问题,学者们的观点也不尽一致。笔者认为,不应当否认法院具有变更指控罪名的权力,但是在权力的行使方式上应当严格限制,不经过任何程序的变更行为是具有很多弊端的,因此应当根据法院变更罪名的不同情况制定一系列的程序,促进法院合法的行使变更指控罪名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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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院 变更指控罪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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