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传统法律价值体系的扬弃与创新—一文化背景下邓小平法制思想的价值观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国第二代领导集体重新启动了中国的现代化,写下了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现代化历史中最辉煌的篇章.从发展社会学的角度看,中国属于“后外发生型”现代化国家,不同于西欧“早发内生型”现代化国家.中国现代化的启动是外部刺激的结果,而不是自身内部的现代性因素不断成熟和积累的结果.不仅需要政治与社会系统具有足够的容纳能力,更需要来自法律文化心理的支撑.随着社会结构的转型,中国法制建设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很多难题,在法律文化层面上集中体现为法律传统的瓦解和法制建设异步性造成的“错位现象”,带来一系列的“失衡”或危机.首先,传统的权威大厦崩溃而法理型权威生成缓慢形成权威失衡或权威危机;其次,人治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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