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伤认定中“事故伤害发生之日”的法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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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秋恒.对工伤认定中“事故伤害发生之日”的法律分析[J].当代地方科技,2012(18):3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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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秋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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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61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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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启动工伤认定程序的前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二款的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应当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算,但现实法律适用的过程中对事故伤害发生之日的理解存在偏差。本文通过从文理解释、目的解释和体系解释的角度出发,旨在明确事故伤害发生之日应明确为事故伤害的结果发生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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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文理解释 目的解释 体系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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